关于《阳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阳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草案)》已于2025年6月26日经阳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初次审议,为了贯彻民主立法原则,提高立法质量,现将《阳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草案)》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起止时间:2025年7月9日至8月9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阳泉市南大街19号阳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政编码:04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阳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

  2.电邮方式。将意见建议发至yqrdfzw@163.com。

  特此公告。

  阳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7月9日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野外用火行为,预防森林草原火灾,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野外用火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野外用火定义】?本规定所称野外用火,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除城镇、乡村居民生活用火外的用火。